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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著作【文案60句】

来源:个性网名 发布时间:2023-03-24 15:11 | 编辑:个性资讯 | 热度:59

孟德斯鸠的著作

1、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障人民的自由。(孟德斯鸠的著作)。

2、一本阅读指南,介绍了阅读的方法、技巧,阅读所应具备的广阔视野。自问世以来,在西方世界好评甚多,重版多次。

3、唯有以刻苦和勤于思索的精神认真阅读的人,方能领略这部著作的价值之所在。 

4、《利玛窦中国札记》是其晚年自感时日无多的背景下,整理记录自己近三十年在明朝中国的见闻,而且其在这些材料的封面上从未写过任何书名,这就意味着利玛窦本人是没有想过要公开出版过这么一本书的,这些材料是他准备寄送回西方的耶稣会会长审阅并传阅的“内部决策参考”,因此预设的读者是西方世界的上层人物,所以行文上就更加直接而少有遮掩。只是看来书籍似乎也有自己的命运,这些材料在其去世后的第五年(1615年)在西方世界公开出版发行,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拾传播甚广。

5、又过了一百多年,十八世纪,在法国出现了第三个运动,英文叫Enlightenment,中文翻译叫“启蒙运动”。出现了又一批文化巨匠,像伏尔泰、孟德斯鸠、莱布尼茨、卢梭。(孟德斯鸠的著作)。

6、  ?孟德斯鸠(1689—1775年)法国思想家 出生于法国波尔多市附近的拉勃烈德城堡一个达官显贵之家。自幼受过良好教育。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8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1726年,他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31年回到法国后,潜心著述。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1748年,他重要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他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1755年,他旅途中染病,去世。

7、我们平时所说的正义其实一般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而普通人常常关注前者,例如罪犯是否得到应有惩处,相似案件是否给予相同处理等等。

8、在我逐步认识到法释义学是法学的根本,认识到法学的核心工作是对本国现行有效法律规范的解释和体系化之后,这种在构成宪法规范的历史解释中重要基础的文献,才重新回到我的视野之中。书中许多当年看来平淡无奇的内容,突然变得极富启发。

9、要阐释“法”是什么,就必须先对“法”这个字的含义进行解读。关于这个解读,中西方可谓大相径庭。



10、(推荐语)亚当·斯密的著作,以《国富论》为知名,事实上,《道德情操论》和《法理学讲义》同样十分重要。这三本著作表明,经济、伦理与法律具有一体关系。亚当·斯密的时代,是问题提出的时代,他面临和思考的问题成为工业化以来的一些「元问题」。作为现代经济学体系的重要开创者,他的经济学思考不仅解释了经济,事实上也影响和促进了经济发展;而他的法学思考正与经济学思考同步,于今天法学界和经济学界来说,诚属「可超而不可越」,值得品读。

11、因为,法律正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它的初衷也是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而法律人重要的品质也是拥有一颗悲悯之心。

12、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这样写道:“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13、孟德斯鸠学识广博,思想深邃,擅长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深刻的影响。他关于十恶的论述,切中时弊要害,令人信服并不由得反观自身。

14、1517年德国的一个城市科隆有一个伟大的神父马丁·路德跑到科隆教堂,贴了一张“我”的大字报,上面提了95个疑问,主要质疑教皇。然后就引发了宗教争论。

15、第三个西方进步的脉络叫思想解放。近代西方人经历了三次思想解放,一次叫Renaissance,中文翻译叫文艺复兴,地点是在意大利,时间是15世纪。

16、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促使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理解。

17、那么在这个商业中心就出来巨大的商业资本,这商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就要独立了,要摆脱神权统治和王权统治。

18、“利玛窦困惑”本无需耗费我们太多精力去回应,这只是西方自身的困惑,中国从来不觉得这是个“问题”,因为评价治国理政的标准显然是“治理绩效”,而不是某种“形式”(制度)和抽象的“真理”,这个世界也不会存在一劳永逸的“形式”(政体)。之所以说这种回应无需花费太多精力,因为彼此之间巨大的历史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说服”对方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无法理解”就只需“求同存异”,而非野蛮征服或者削足适履。作为十几亿人口的历史大国,中国人生存和实践的意义,并非需西方的认可才具有“合法性”,这是“四个自信”的真正意义所在。治理为本是中国传统的政治智慧和实践经验,自中共十八大以来“治理话语”迅速上升是中国在政治理论和实践上“回归初心”的表现。

19、文艺复兴起什么作用?人的解放。因为在文艺复兴以前,整个欧洲的意识形态是神学意识形态。他们结论是这样,我们在座的人是没有价值的。我们的生命的意义就是为神服务,为神的荣誉服务,我们本身没价值,

20、我沉浸于凯尔森环环相扣的法理逻辑之中而不能自拔,偶尔将思绪拉回现实,方明白自己之所以被震撼,盖因无论在历史传统、思想文化、学术风格还是在现代国家建构、现代法治建设命题上,中国与德国和与英美相比有着更大的相似性:历史传统上均追求政治权力的集中,思想文化上均坚执于“统一性”的塑造,学术风格上均热衷逻辑与思辨。近代以来的整个德意志民族的历史主轴是现代国家建构与对极权的法治规训,近代以来的中国何尝不是如此?

21、时而召开百人团会议或平民会议,时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实行贵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若以为一个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

22、他指出,“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

23、但是后,也是重要的,法治思维还强调公平正义,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24、“中国政府的整个性质都与这些特殊的因素密切联系在一起(注:指中国的科举制度),它的政府的形式与世界上任何别的国家的都不同。虽然帝国并不由知识阶级即‘哲人’在进行管理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必须承认他们对帝国的统治者有着广泛的影响。”(5)

25、1789年,法国人以任何人民所从未尝试的大努力,将自己的命运断为两截,把过去与将来用一道鸿沟隔开。为此,他们百般警惕,唯恐把过去的东西带进他们的新天地∶他们为自己制订了种种限制,要把自己塑造得与父辈迥异;他们不遗余力地要使自己面目一新。

26、虽然霍布斯、洛克和卢梭都讲“人性”论,但对“人性”他们却有不同的阐释。他们所设定的“人的自然状态”,实是三种很不同的“生活场景”。

27、(推荐语)之所以推荐该书,首先是因为该书所折射出的作者挑战自我的勇气和学术担当,为有志于从事学术的后来者们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对于法律学者或者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的读者而言,这种历史感、学术野心以及从本国法律经验中总结出「普适性」概念和命题的努力,比该书的内容本身更具提升品位和激励进取的价值。其次,推荐该书是因为这是一部批判与创新并举的鸿篇巨著。批判和质疑容易,但在批判与质疑中创新才更为可贵、更能彰显学者的本色和才华。一百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正向我们提供一个观察和思考中国社会变迁与法治相互关系的窗口和平台,愿每一位从事法律研究者都能像狄骥那样去观察、去思考,去推动中国法学理论和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28、金灿荣:人类40%左右的产业已经永远离开美国了

29、(推荐语)我愿意推荐美国社会法学派创始人罗斯科·庞德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用一句话概括推荐的理由:它能带你认识和理解复杂、但更趋于真实的法律世界。每一个法学家都有自己的法律观,特别是每一个法学流派都有自己一整套有一定体系性、自洽性的关于法律的理解和解说。《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即是庞德关于法律基本问题的理解和解说(商务印书馆初的版本把《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与《法律的任务》放在同一册中,两者共同体现了庞德的基本法律观),内含四章: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四部分标题都朴实到素面朝天,但又深入根本,直达法学人或法律人心际。

30、蒋悟真,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7年;第二届“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2015年;相关成果分别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多次获得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31、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伊丝》《植物学通信》等。

32、只能说人们对于律师,对于法律人的误解太深了,“搞法律的不过是为了钱”,“律师都是信口雌黄的讼棍”……

33、你以为这就完了,不不不,福建的翻译能人还多着呢。

34、主张尊重私人财产权,大力发展工业和商业,减轻赋税,废除奴隶制。

35、所以,当他把自己与此前走在同一条伟大而崇高的路上的人们相比时,他可以像勒科莱乔看到对手的作品时那样理直气壮地说∶"我也是画家。"

36、《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代表作,不仅是他政治思想的宣言书,而且是一部哲人政治家的治国纲要。柏拉图的高理想,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求诸实践。有哲学头脑的人,要有政权,有政权的人,要有哲学头脑。

37、版  本| 商务印书馆1982年1964年

38、因为中国是没有政体概念的传统,政体和政体的分类是西方政治学的发明,源于亚里士多德。尽管近年的研究成果对古希腊文明成果、亚里士多德其人及其著作的真实性都有质疑,认为很多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伪作。(7)这里我们姑且先按照流行的西方政治学脉络来理解,即使是托伪之作,至少在文艺复兴之后已经成为西方学界的主流了。

39、宗教改革的进步意义就是把神的世界和我们的世俗世界分开了,就出现了一个观念叫“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这样大家就合理分工了,你的信仰我尊重,但是你不要干涉我的世俗世界。

40、可以说,戚希尔、诺斯、福瑟特「国际私法」直到今天仍然是我们从事国际私法学术研究的经典之作。

41、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建立的所有涉及剥夺个人财产、自由甚至生命的法律决定过程,就会逐渐贯彻自然正义、正当程序和程序正义的价值要求,并符合我们与生俱来的公平、正义观念,从而使法律制度甚至统治秩序得到中国人的认可和尊重。

42、如果没有科举制度下对经史的严格训练,完全无法想象《历代刑法考》对中国历史上刑法所做的全面、系统、详实的梳理和考证。

43、  他的著作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创立了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认为: “ 观念 ” 是宇宙之源,万物之本。世界的运动变化乃是 “ 观念 ” 自我发展的结果,认为他自己的哲学就是 “ 观念 ” 的高表现,普鲁士王国是体现 “ 观念 ” 的好国家制度。所以黑格尔的哲学是为普鲁士专制制度辩护的,但是在他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提出了有价值的辩证法思想,认为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而其内部矛盾乃是发展的源泉。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44、这种追求,体现的是法所蕴含的基本价值。法的精神便蕴含于这种价值之中。

45、有的媒体大肆渲染行凶者雷某的悲惨遭遇,打官司败诉以致于房产被强制拍卖,一个堂堂企业家失魂落魄到不得不找亲戚借200元维持开销。

46、“我们将只就与本书叙述的目的有关范围内触及这个题目。要详尽地论述这个问题,如果不是好几本书的话,那也会需要好几章。从远古以来,君主政体就是中国人民所赞许的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富豪政体或任何其他的这类形式,他们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2)

47、本书也可作为奥古斯丁的自传看,书中不仅记述了他的思想转变经过,也表达了他对重大神学问题和哲学问题的看法。奥古斯丁在书中不仅流露出真挚的情感,而且对自己的行动和思想作了深刻的分析,文笔细腻生动,别具风格,成为晚期拉丁文学中的代表作,列为古代西方文学名著之一。

48、卢梭出身于瑞士日内瓦的一贫苦家庭,当过学徒、仆役、私人秘书、乐谱抄写员。一生颠沛流离,备历艰辛。

49、总之,人类社会的气候、宗教、法律、施政的准则、先例、风俗、习惯等多种事务,形成了一种一般的精神,也就是他所说的“法的精神”,即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的东西。

50、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德城堡的贵族世家中。自幼受过良好教育。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

51、他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法是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52、回望历史,是为了展望未来;重温经典,是为了传承文化。洛克的自由主义是关于国家与个人关系的学说,有限政府论是关于控制国家权力的理论。人类政治思想史的发展脉络告诉我们,如何将政府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如何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下行使政府的权力,如何政府权力的行使不至于抑制社会的活跃发展以及市场的繁荣昌盛,是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好望角”。不断思索自由与控权两大主题,行政法的学习之路,也许才不至于迷失。

53、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司法官员出于效率、便利等实用的考虑,还会故意地通过牺牲程序来某种预期的结果。

54、在此,良好的刑法也就是体现了人们公平正义观念的刑法,是记载了是非善恶、正与不正之自然规律的指导人们行动的法则。

55、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v8REzFXJLEgz5Ri7LVKSQ提取码:25ew书名:论法的精神(上)

56、那就是使人仅仅成为手段或者工具,而不成其为目的。只要人们受到这样的对待,非正义也就发生了,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的道德正当性也就会引起人们的质疑。

57、金灿荣评近期香港局势:“民主”搞成这个鬼样子,成为挺好的的负面教材

58、这里面代表人物是写神曲的但丁;科学奇才、艺术奇才达芬奇;艺术天才米开朗基罗;还有伽利略,伟大的科学家。

59、拜占庭帝国这个说法的流行,孟德斯鸠出力甚多。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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