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上海滩十大美女之首”蒋梅英突然被杀,凶手无从查起,直到被人提醒,人们才将刑侦目光投向公安内部某书记。1913年出生的蒋梅英曾经是十里洋滩的大美女,想当年还因为出众的容颜而成为大上海“美丽牌”香烟的模特。也是因为她的一张香烟画报在上海被家喻户晓,从而获得“上海十大美女之首”的称号。成名之后的蒋梅英被众人追捧,各种珍贵首饰、洋楼金钱都不在话下,但所有一切不该所得都被她一一拒绝。红极一时的她找了一个普通小商贩做丈夫,早早结婚生子过起了平淡而幸福的生活。事因突起那年,蒋梅英已经62岁了,年龄虽长,体态依然优美,风韵犹存。那天她独自走在街上,与正在走访的民警,26岁的周荣鹤擦身而过。仅仅一眼,年轻的周荣鹤便被身姿曼妙、气质高雅的身影迷得神魂颠倒。他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侧身走过的美人,久久不能回头。自那以后,周荣鹤变得茶不思饭不想,脑袋里全是那个侧身走过的身影,开始到处打探美女的信息。说来也巧,他的师傅居然是蒋梅英的邻居,几经辗转,还真给他探清了美人信息,开始想要接近佳人。那年夏天的一个下午,他终于忍不住敲开了女神的家门,独居的蒋梅英看来人是个穿制服的警察,遂放下戒备,大开房门。那日民警周荣鹤本来就是无事探访,进入蒋梅英家后,简单地介绍完自己,又假意寒暄了几句。客套一番后,蒋梅英以为来客应该会离开了,遂起身准备送客。没想到同样站起身的周荣鹤突然向前一步,抱着蒋梅英亲吻起来,并且不老实的双手也开始上下游走。突然发生的一切让蒋梅英的大脑空白了一瞬,直到咸猪手袭胸,她才反应过来,开始强烈反抗。血气方刚的周荣鹤看蒋梅英反抗激烈,就舔着脸威胁道:“今天的事你胆敢说出去,让第三个人知道,我会让你生不如死”。年迈的蒋梅英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久久缓不过来,气得她喘息不匀,本来想一死了之,却也希望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她决定将此遭遇告诉多年的邻居-老孙。蒋梅英之所以选择告诉老孙是因为老孙问过她:那天周荣鹤打听她做什么?而且那天他看到周荣鹤来家里。单身的蒋梅英担着极大的风险将此事试探性地告知了老孙,没想到老孙还是周荣鹤的师傅,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老警察。他听完此事,表示自己以后会多注意周荣鹤这个人,并让她放心。蒋梅英当然不能真的放心,经此一事,她日日担惊受怕,夜不能寐,身体迅速消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老起来。她时时都在犹豫,要不要举报周荣鹤。没想到这个事一拖就是四年,直到1983年,犹豫不决的蒋梅英才鼓起勇气向警局写了举报信。单纯的蒋梅英以为坏人会因为举报信多少受些惩罚,谁知举报信寄出后便再没了音讯。原来几年时间,周荣鹤早已不是当初的小民警了,平步青云的他早就成了区公安局团委书记,而那封举报信也好巧不巧到了他自己的手里。收到举报信的周荣鹤也并不好过,四年过去了,他早忘了这个事情,那天看到那封有蒋梅英名字的举报信时,他拦截下来,以为一直压着,这个老太太会就此罢手。他也没想到,这个老太太并没放弃,又陆续寄出了几封信件。当时正值“严打”时期,早有准备的周荣鹤顺利地把信件拿到手里,但是他依然害怕自己的荣华富贵被这些信件毁于一旦,于是他决定找蒋梅英道歉。1983年10月的某天,周荣鹤骑车来到蒋梅英家门前。蒋梅英听到敲门声后开门一看,来人竟然是当年那个侮辱自己的人,于是赶紧推门想要关门。只是年迈的老人哪里敌得过年富力强的周荣鹤,他用脚一挡就闪身闯了进来,嘴里说着:要就四年前的那件事道歉。只是对于周荣鹤的话蒋梅英不敢相信,在她眼里,这就是个衣冠禽兽,于是直接对其下逐客令,正在这时,领居家有人开门进屋,心虚的周荣鹤慌张起来,面露凶光。蒋梅英对于周荣鹤的神色变化不禁产生了怀疑,大声嘶吼,要他离开。做贼心虚的周荣鹤左右看看,确定没有异动后,害怕事情败露的他上前掐住蒋梅英的脖子,低声吼道:“别说话,别发声,你这样做我会倒大霉的。”说着掐在蒋梅英脖子上的手越来越紧,直到蒋梅英再无挣扎之迹。就这样,蒋梅英没了气息,而杀了人的周荣鹤则开始毁尸灭迹,他先将自己的种种现场印记销毁掉,并伪造了误导现场,然后悄然离去。因为当时的侦查技术尚有缺陷,加上有误导的因素,这个案件便因为真凶无从查起,而成了“无头案”。直到蒋梅英的邻居老孙知道这个案子后,经过多方打探后,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知道的事上报组织。组织上这才锁定嫌疑人周荣鹤,并对其展开了调查与审问,仅用了三天周荣鹤就直接坦白了自己的罪行。1985年7月,周荣鹤被判死刑,虽然蒋梅英看不到,但是她想要的正义到了。作者:醉清风云决编辑:剩草#人物##历史#
2、烟类型1938年,新四军司令陈世俊去买香烟,结账时却无意看见了店老板的手腕。愣了一下之后,就与老板攀谈了几句,没想到随后竟然掏出手枪将其击毙。正当众人大惊失色之时,陈世俊却当着众人的面脱下了老板的裤子和鞋,随后大家才恍然大悟!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陈司令警惕的走在街上,他压低了帽檐,四处环顾了一下,确定没有可疑人员跟踪后,才快步沿着街道,走进事先约定好的地方,今天要见一个很重要的人,不能有一点差错,否则不仅是他有生命危险,也会暴露同志的潜伏。虽然前期的情报人员,已经打探好四周的环境,也提前埋伏在周围,双方会面的安全,但是正值多事之秋,战场上瞬息万变,如果被日军和汉奸发现,不仅会让这次会面功败垂成,更会影响整个战略布局。让陈司令这样谨慎,见的人身份自然是特殊的,此人是陈司令的旧友,当年二人境遇不同,分别加入了不同的d派,目前在国民d内部,担任要职,但是都是身为中国人,心中满腔热血。看着日军到处烧杀掠夺,将他们热爱的土地,弄的满目疮痍,心中发誓一定要将他们赶出去,二人信念一致,决定共商大计,在约定地点碰面后,二人交换了情报,并且针对目前形式,交换了意见。在谈话时候,他们也没有放松心神,一直都在左右张望,这个时候,一个走街串巷,背着大烟盒子的男人,引起了陈司令的注意,凭借着多年的侦查和情报工作的经验,他总觉得面前走过的卖烟老板,让他有种不舒服,突兀的感觉。他赶紧向对方使了一个眼色,中断了谈话的内容,并且故意摸了摸口袋,嘴里嘀咕着,没有烟了,我去买包烟,于是他叫住卖烟的男子,笑着说,老板给我来一包烟,老板神情自然,态度熟络的,介绍了起来。指着面前的烟,问陈司令常抽的是哪一种,今天要不要试试别的,陈司令瞧着对方的状态,感觉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难道是自己想多了,于是也就没有再多问,只是顺手指了一包烟,说道,就这吧。老板热情的拿出烟来,递给了陈司令,接过烟的那一刻,他发现对方的手部,有着明显的老茧,而且看其位置,似乎是经常拿枪的姿势造成的,陈司令不动声色,将钱递了过去,想再一次看清对方的情况。只是也不能只凭借这一点就抓人啊,万一是自己弄错了,岂不是暴露了自己和朋友,但是如果自己的判断是对的,那么也不能放过眼皮子底下的特务呀,他想了想,灵机一动,觉得还是在和对方聊聊天,看能不能从谈话中,发现蛛丝马迹。随后他点了一根烟,试探的和老板聊起了家常,他面带微笑,大大咧咧的问道,这年头,生意还好啊,家里靠你这点买卖,估计养活不了吧,老板听完一愣,赶紧陪着笑脸说道,现在世道不好,哪里都有战争。好不容易在这边安稳下来,能够一家老小平安就成,反正小本生意,不求图个温饱,能够不饿死就已经谢天谢地了。陈司令试探了好几句,对方都回答的无懈可击,难道真的没有办法再确认对方身份了吗?这个时候,他是友人也在旁边,催促着他,指了指手表,暗示自己时间不多了,再不走恐怕就有人怀疑了。陈司令定了定心神,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眼前的卖烟老板,肯定有特殊身份,于是他接着问了问老百姓压根都不太关心的话题,可是对方好像胸有成竹,不管是什么问题,都回答的很好。越是越是有问题,老百姓吃都吃不饱了,哪里还能关注这些,对方也察觉到了异样,明白自己可能是暴露了,陈司令眼神锐利了起来,对方也有了小动作,陈司令事不宜迟,赶紧掏出手枪,行动迅速的控制住了对方。埋伏在旁边的同志,赶紧上前盘查,发现卖烟男子,腰间别着武器,卖烟箱子下面放着一台日式发报机,如果不是陈司令发现及时,恐怕情报就已经传递出去,众人直呼好险,但是也好奇,陈司令是怎么发现的。只见他指着日本特务的腿和脚说,他们从小的习惯是跪坐,而且鞋子和我们一样,所以走路姿势和我们不一样,虽然可能已经纠正了许多,但是骨子里的东西还是很难改变的,众人听后恍然大悟。组织上在了解事情经过后,也谨慎了很多,并且推广了他的这个办法,果然在实践中,抓获了很多漏网之鱼,如果没有当初这些民族英雄的谨慎周旋,我们也无法取得胜利,感恩所有为胜利做出牺牲的人们。
3、烟历史(仵作惊华)—— 薄月栖烟简介:一桩宫廷血案,永信侯府满门获罪,祖父与父母亲被判斩刑,年幼的戚浔死里逃生活了下来。十五年后,京城繁华如旧,新帝登基五年,朝野海晏河清,腊八节吉庆之夜,一宗连环诅咒杀人案如惊雷般令朝野俱震。大理寺仵作戚浔奉命勘破此案,嫌疑人各个位高权重,她一纸验状,将矛头指向了那个传说中不好惹的战场杀神。临江侯世子傅玦为破军降世,二十岁便以赫赫战功权倾朝野。建德五年腊八节,傅玦在回京途中卷进了一场连环杀人案中,受害者们死法残忍,死状可怖,人证物证对他不利,仵作验尸结果更指他为傅玦:我只是个路过的……戚浔:真的吗?我不信。五日后凶案水落石出,真凶另有其人,戚浔整日提心吊胆,生怕傅玦打击报复,可她等啊等,却等来杀神变作刑部上司,还非要点她帮忙破案。大理寺众人:完蛋了!这是要公报私仇!!后来—“戚浔已经跟着傅世子跑了三回了!”“她被折磨的痛不欲生了吗?”“没有,她翻了冤案报了大仇,傅世子还向她求亲啦节选:戚浔反应极快,“你们莫非怀疑余大人的死,是鬼神作怪?”刘义山看看二人,下意识放低了声音,“您二位并非本地人,不知我们这里有个十分灵的观音庙,那观音庙五年前被雷劈过一次,还起过一场火,可从那以后,观音庙忽然灵验起来,求子的得子,求福的得福,不仅如此,这方圆十里谁若是做了恶事,皆会被观音菩萨诅咒惩罚,轻则受伤,重则死于非命,我们驿站里有人犯了小错,都出过好几次事。”宋怀瑾和戚浔对视一眼,戚浔忍不住问:“驿丞的意思,是余大人做过什么恶事?”刘驿丞连忙摆手,“不不不,下官怎敢?是余大人好端端惨死在自己的屋子里,无论如何都解释不通,等你们的几日间,下官和驿差们心里害怕,这才在此摆上供品。”但凡有难以解释的,寻常百姓总会归咎于天道鬼神之说,倒也不足为奇。宋怀瑾无奈道:“刘驿丞,本朝以儒治国,不语怪力乱神,你也是朝廷命官,怎还信这些邪魔外道?知道死的是余鸣,离京之时我去过一次吏部衙门,这余鸣官声极好,年年考绩都是优等,他恶从何来?”余鸣的尸首就在东厢,刘义山听得又惊又怕,忙道:“少卿大人勿怪,下官在这乡下地方待久了,难免会迷信这些,也是被吓得狠了。”“鬼神之说还是当敬而远之,本官查过那么多案子,神神鬼鬼也见过不少,可到后皆是恶人在装神弄鬼。”宋怀瑾也不多苛责,“行了,干正事——”刘义山抹了抹额上薄汗,“是,下官这便带您去。”他二人前后出门,戚浔摇了摇头有些叹息,寻常人畏怕鬼神,却不知有时候人心比鬼神更可怕,而凶手手法如此残忍,是因为仇恨,还是别的什么?对仵作而言,所有破案关键线索都在尸体上,人或许会说假话,可死人想告诉世人的,却绝不会作假,她搬来张长案放在中堂,将截断的肢体拼合在长案上勘验,一个名叫周蔚的年轻差吏在旁帮她记录。刘义山和宋怀瑾往北走,可还没走多远,迎面撞上一群人。领头者是宋怀瑾派出去的司直朱赟,后面跟着几个华服男子,刘义山小声道:“大人,是工部侍郎祈大人他们!”朱赟去查问驿内主官们与余鸣是否有旧交,他们自然便知大理寺来人了,宋怀瑾轻哼一声“来的倒挺快!”,言毕便扯出笑意迎了上去!“祈大人,许久不见了!”他身为大理寺少卿,少不了与京官们打交道,与祈然有过些交集,其他几人却不认得,幸而适才得过谢南柯禀告,一眼扫去,他便基本断出众人身份。祈然年过而立,生的文质儒雅,如今稳坐工部侍郎之位,言语间意气风发,寒暄之后,他又热络为宋怀瑾引见,而后道:“我九月奉命北上查看珑江筑堤之事,此番是要回京复命,却不想碰到了这等祸端,不知你们查的如何?我们几个枯等了日四,都赶着回京,宋少卿觉得这案子几日能查个明白?”“我们刚来,仵作尚在验尸,还未查到什么有用线索,已叫人去查驿站内的驿差和其他进出之人了。”宋怀瑾略一沉吟,“何时查出真相暂不能定,不过眼下还不至十五,还请几位大人多留几日,帮着我早日找出谋害余大人的凶手。”宋怀瑾面上和煦,话意却不愿让他们离开,在场的除了祈然这个工部侍郎,还有两位三品太守,一位四品将军,和一个在宫里行走不可小觑的少府监太监,他们虽对谳断天下刑狱的大理寺有几分敬畏,可宋怀瑾只是个四品少卿,又是出身寒门,谁也不会真的怕他。忠武将军辛原修便道:“宋少卿是将我们当做了嫌犯吗?”宋怀瑾坦然堆笑,“怎敢怎敢?实在是余大人死的太过离奇了,案子如今传入京中时,震惊朝野,陛下亦是盛怒,我若当不好这回差,整个大理寺都要被我连累。”搬出建章帝来,好歹令大家有了忌畏之心,祈然见气氛不好,忙出来打圆场,“明白明白,我们同朝为官,自然都知道彼此的难处,且此番来的是你,反倒令我放心。”他又看向朱赟
4、烟简介大家好,我是陕西菜市场金融服饰美食部。现在给大家介绍一款香烟。这款烟是山东戏子家博主的一类卷烟。它不仅仅是一包卷烟产品,代表纯净政治的儒家精神,更是呼吁社农,更是呼吁社会正能量的文化代表符号。同时这款烟的卖点是细也满足,爆发力也强,随发性也好,入口也柔和,烟香也爆满。这款烟有两种体验:茶香的风格以及烟草的冰箱。抽过如风西子都知道如风西子打开以后是可以捏的,捏会发出伤声,这就是如风西子烟的特点。从这捏了是一种选择,爆了也是一种感受。这款烟了上有二维码,同时扫二维码可以中奖。这款是精致的卷烟技术,精美的包装设计以优雅金卡的配色。这种包装简单大气上档次,同时又充分融入了儒家文化元素,完成了一次性传统文化与现代产品的融合。这款产品以七零后、八零后为消费主力,它的主要特征是面对那些收入高、文化层次高、生活水平高的人群。这一款香烟了,泰坦如风香烟在东方烟淘宝售周刊以及新海洋、大众网,泰山家园里面都有详细的介绍。这款烟主要是焦油含量低,对人体的健康微笑也小。咱要抽就是泰山如风戏子,抽泰山如风戏子,生活会顺风顺水,归零。
5、烟农1212小麦品种简介1936年,陕北延长县,毛主席正和红一军团的师级干部讨论红军东征的事宜,主席讲完话,伸手一摸,发现身上的烟抽完了,他抬头看到一个人口袋鼓鼓的,笑着说:“你的白金龙还有没有?”白金龙是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制造的一种香烟,在西北地区十分少见,而主席要烟的人正是时任红一军团二师政治部主任邓华,正是他率领的部队在长征途中从国民d那里缴获了几箱白金龙。邓华缴获香烟后,大部分上缴了,毛主席也分到一部分,但是主席的烟瘾很大,思考问题时,平均一天要抽50多根,分给他的白金龙早就抽完了。邓华见毛主席要烟,就抽出一根给了主席,又一根根抽出来给聂帅等人,毛主席见状笑道:“邓华一根一根地摸,这叫财不露白!”周围的人立刻笑了起来,邓华连忙解释:“我这应该叫‘细水长流’。”现场的气氛立刻活跃了起来。1910年,邓华出生在湖南郴县的一个书香世家,15岁时参加革命,和主席是老乡,也和主席一样都是无烟不欢的老烟民。后来,邓华随元帅的部队进入井冈山,因表现优异被介绍给毛主席,在古田会议时,得知到达毛主席赏识,随即被委以重任。从1930年开始,邓华就跟随在毛主席身边,他的一身本领几乎是毛主席手把手教出来的。抗战期间,他先是参加过平型关大捷,后被毛主席点名进入冀东战场,成为第4纵队的政委委,后率军参加百团大战,在抗日战场上打出了赫赫威名,抗战胜利后,邓华进入东北后,成为四野的一员悍将,后来更是被毛主席亲自点将参加了朝鲜战争。在邓华的成长历程中,离不开毛主席的指点,邓华和毛主席的轶事,就有这次“吸烟论战”。那是在1936年的陕北延长县,我军准备东渡黄河开赴抗日战场,毛主席召集红一军团师以上干部开会,其中就有二师政治部主任邓华。开会的时候,毛主席一般是烟不离手,否则没有灵感,影响思维,这是他多年来的习惯,当然时主席发现身上的烟抽完了,便向邓华要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邓华出身书香门第,毛主席很喜欢他身上的书卷气。1944年3月,邓华到延安d校学习,此时和毛主席已经有9年时间没见面了。邓华刚到延安就被毛主席接见,两人像井冈山时那样坐在一起,毛主席递给邓华一根烟,两人个人聊起了家乡的一些情况,然后又说了些工作的问题,午饭时,毛主席破例让炊事员做了红烧肉,只为招待邓华。新中国成立后,相对于其他将帅,邓华的名气并不大,真正使他名扬天下的是在抗美援朝战争场,出征前,毛主席亲自点将,把他率领的第15兵团从海南岛调到朝鲜。著名的上甘岭战役就是邓华亲自部署的,那时候他是志愿军代司令员和政委,率领4万余将士兵与敌人鏖战43天,创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迹。1953年春夏,进入朝鲜战场的志愿军已经达到130余万人,包含了5个兵团20个军和高炮师等部队,而这些军队当时的实际指挥就是43岁的邓华,在这个年龄指挥百万大军的,也只有他一人。1955年,邓华被授予上将军衔,这个自井冈山起就跟随毛主席的普通战士,成长为开国上将将来,他的每一分成绩,都是踏踏实实地走出来的。1980年7月3日,在毛主席逝世四年后,邓华将军因肺气肿病逝于北京,享年70岁,他和毛主席这两根老烟民的故事,至今仍被人们提起。#头条创作挑战赛#
6、烟介绍“是携带香烟,不是托运,凭啥罚款?”福建龙岩,烟酒店老板江某刚把42条香烟装到车后尾箱,门还没盖上,就被烟草局查获。烟草局认定江某实施了无证运输,罚款12590元,江某不服,把烟草局告上法院。(案例来源:上杭县法院)事发当天,江某联系了杨某,谈好以50元的价格,让杨某把江某的42条香烟从新罗区运到厦门。杨某如约来到了江某的烟酒店,江某把42条香烟搬到了杨某的车后备箱里。可是,刚刚装好,连后备箱门还没来得及关上,烟草局的执法人员就来到了现场。接下来,烟草局的执法人员对香烟的来历、江某把烟装到车上的意图,江某和杨某之间的关系等情况开展了调查。烟草局调查完毕后,认为江某实施了无证运输烟草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其罚款12590元的行政处罚。江某不服,把烟草局给告到了法院。江某诉称,他当天不是托运香烟,而是准备携带香烟到厦门。不构成无证运输。并提出了两点理由支持自己的主张:1.执法人员到来时,烟刚刚装上车,后备箱都还没来得及关好,车轮处于静止状态,运输尚未开始,烟草局无证据证明自己一定不会跟车。2.他和杨某并不认识,是朋友介绍的,香烟价值两万多元,他也很担心,当时还没决定是否跟车一起去厦门,如果自己跟车去厦门,那么就属于携带,不需要准运证,没有违法。那么,江某为什么会纠结于是否跟车去厦门,也就是携带和托运的问题呢?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省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要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但是,如果不是自运或者托运,而是携带的话,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高限量为每人1万支(50条),个人在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要办理携带证明。这样一说,大家就明白了吧,江某之所以极力主张不是托运,而是携带,就是为了说明他没有违法,不应被罚款。因为,个人携带50条以内的香烟是不用办证的,不违法,不会被处罚。但如果是托运,没有办理准运证,属于无证运输,是违法行为,要被罚款。那么,江某的理由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本案是行政诉讼,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烟草局需要先举证证明江某的行为是托运,才能证明处罚合法。烟草局为了证明江某是托运,而非携带,提交了以下证据:1.现场视频,证明江某和杨某已经把烟草装车,当时江某并未在车上。2.驾驶员杨某的证言,证明江某与杨某联系后,两人商定,由杨某把江某的42条香烟从新罗区拉到厦门,江某支付运费50元,没有说过江某要随车一起去厦门的事情。3.厦门收货人的证言,证明当日江某将烟发往厦门。4.江某的询问笔录,证明江某与杨某联系,寄送卷烟,寄送费50元。通过以上的证据,就可以证明这样一个事实:事发当日,江某和杨某达成了一个货物托运的合同,杨某负责把香烟从新罗区拉到厦门,江某支付运费50元。杨某已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江某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开始装货,货物刚装上车,未实际开始运输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并阻止。这样一来,烟草局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了江某无证运输的事实,尽到了证明责任。接下来,江某要想证明自己不是无证运输,而是携带,证明责任就转移给了江某,江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第一,江某虽然声称,因为烟的价值较高,自己还在想要不要跟车,但是这只是其主观想法,根据在案事实,江某未向杨某提出过要一起坐车的事情。而且,江某要坐车的话,肯定是要和杨某另行商谈的,毕竟原先只说了货,如果要人货一起拉,50元的费用,杨某也未必会同意。因此,江某和杨某之间并没有客运合同,江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要同时跟车的事实。第二,江某又称,当时车辆车轮处于禁止,没有运输行为。但这一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车辆开始行驶或者实际运到目的地并不是无证运输的构成条件。江某和杨某已经达成了托运合同,且已经在实际履行合同的约定,也就是说托运行为已经着手实施,这个时候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就已经成立,不管有没有实际运到厦门,都已经构成了违法。而且,江某的烟草之所以没有运到厦门,是被执法人员阻止,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更不影响对其行为违法的定性。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主张自己的行为属于携带,与法庭查明的事实不符。江某和杨某联系,寄送卷烟,寄送费50元,证实江某托运该42条卷烟至厦门,未办理准运证,其托运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江某的诉讼请求。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关注@皓子说法每日分享法律经典案例读案例,品人生,看社会千姿百态!#315全民行动##龙岩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