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1、 是何人之才能让兼并六国,称雄天下的秦始皇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之感叹?此人名曰韩非。
2、人之性,恶也,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3、当然这并不是主张臣子掌权,而是主张君主掌握权势,他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做到令行禁止,继而实现“法治”,正如上述引用则是慎到对于“势”的理解而做出的比喻。
4、法家思想为后世建立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理论依据,其影响深远,直至今天。(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5、正如上述对《荀子》的引用,则是说明荀子主张的“性恶论”,他认为人性本恶,否认民众天生就有道德观念,强调只有通过后天的教化,才能改造人性,这是荀子“隆礼重法”的理论前提。
6、本篇笔者就从韩非的生平说起,聊聊在法家思想上走在韩非之前的“前人”,继而说说韩非的“法”。
7、常言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虽然这不符合唯物主义,但也说明了命运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有多么不顺,只要努力,总能见到属于自己的阳光,韩非正是如此。
8、慎到,战国时期赵国人,后来长期在齐国稷下学宫讲学,对于齐国法家思想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慎到主张君权至上,被称为法家学说中的势治派,那么什么是“势”呢,其实就是权势。
9、齐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开始辅助公子纠。齐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齐相。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国强兵。齐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
10、意思是如果刑罚超过了犯人的罪行,官爵的奖赏超过了德行,按照亲属关系来判罪,根据世系来举用贤人,一人有罪就诛灭父、母、妻三族,即使德行像舜一样,也不免受到同样的刑罚,这样又如何能较好的治理国家呢?
11、后来秦王嬴政读到韩非子所著的一本书,名叫《孤愤》才像李斯打听,后将韩非子供奉在自己的朝堂之上。韩非子和李斯是同门师兄,都是出自荀子。当秦王嬴政知道韩非子是韩国人时,他就立刻出兵逼迫韩王送韩非子来与秦国辩驳。其实韩非子是一个口吃很严重的人,他只是善于教化别人,让别人去辩论,也就是说他是有脑子,但是嘴巴不听使唤。
12、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被誉为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另一人为庄周)。(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13、《韩非子·定法》有云: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意思是所谓术,就是依据才能授予官职,按照名位责求实际功效,掌握生杀大权,考核群臣的能力,这是摆在明面上的,所以又被称为阳术。
14、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子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15、河下龙门,其流,驶如竹箭,驷马追之不及。——《慎子》
16、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不公平的。
17、 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法家思想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18、就对卖鞋的人说:“我忘记带量好的尺码了。”于是返回家去取量好的尺码。等到他返回集市的时候,集市散了,于是没买到鞋。
19、由此可见,韩非充分肯定了商鞅的法治思想,并且对商鞅变法后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强(出自《韩非子·奸劫弑臣》)”,不过韩非对于商鞅的思想并不是一股的全盘接受,还提出了商鞅变法思想中的不足,即:徒法而无术和法未尽善。
20、一是名实相符之论。韩非子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对于民众,他吸收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
21、韩非认为:人主控制臣民之道有一为处世,二为抱法,三为用术,法、术、势三者相辅相成,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其中法是根本,势是前提,术是手段,三者各司其职,相互依存,只有如此,才能使君主控制臣民,从而保障君主的利益和行之有效的治理国家。
22、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23、韩非: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今属河南)人。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学派代表人物。韩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将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及著作。其学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韩非著有《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文章,后人收集整理编纂成《韩非子》一书。
24、他强调了客观的真实性,也强调了普遍规律的存在。从历史的角度讲,他的观点具有极大的进步性。
25、慎到主张“势治”,而反对儒家的“德治”,认为律法就是要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以此来保障顺利的实施,此外,慎到认为,君主不可能独自把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好,比如《慎子·知忠》记载: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
26、而韩非也继承了荀子“人性本恶”的观点,并且把这一思想发挥到,此外荀子的重礼、重法、重霸等思想也被韩非所继承并且发展完善,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让韩非的法家思想更趋于完善。
27、由此可见,无论是阳术还是阴术,其实都是更注重驭人,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大臣成为了威胁君主的隐患,所以申不害认为君主不能过于相信手下的大臣,要善于用“术”来控制他们,只有如此,才能抑制臣下独断专行,从而达到稳固君权的目的。
28、由于每篇的分量很多,又分成上、下两篇,因此全书共有十四卷。孟子的言论和事迹差不多都保存在这七篇之中。
29、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被誉为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另一人为庄周)。
30、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31、韩非为何被称为法家的集大成者?这是因为韩非站在前人的肩上,而形成和完善了一套属于自己独有的理论,他总结了商鞅的尚法、申不害的用术、慎到的重势,并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治思想,提出了一套“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统一”的独树一帜的全新法家理论。
32、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意”。说明韩非思想源于道家,但以老子朴素的唯物主义道论与辩证法为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人南面之术”寻求哲学基础,而且开拓了道家的形下之道。在《韩非子》一书中,大部分内容所阐述的都是“道可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韩非以“法、术、势”皆源自对道家的政治解释,使道家的“无为”内涵从形而上落实到形而下,更加关注具体的政治与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