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2021新
1、田某某购入并销售的上述产品中所使用的商标均未取得商标使用授权。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定,确认田某某销售的上述牛栏山白酒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第二处修改,在动物防疫定义中增加了诊疗、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拓展了动物防疫的内涵。值得注意的是,动物诊疗和无害化处理与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一样,都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都设置了专章予以规范,补充进动物防疫的定义是必要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内容在动物防疫中的地位是相同的。此处修改后,动物防疫工作内容更加全面,监管链条更加完整,防控措施更加有效。
3、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取得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杂食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小食杂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健康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正版)
5、将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中的“公安消防机构”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将第七十一条中的“审核”修改为“审查”,删去第二款中的“建设”。
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7、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延期缴纳罚款期限届满后,经申请执行人催告,被执行人仍未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存在《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不准予执行的情形,因此,本院依法准予强制执行。
8、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应当建立防止境外动物疫病输入的协作机制。
9、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634家企业生产的686批次钢丝绳、砂轮和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产品,发现120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5%。
10、于2018年7月20日在被执行人的经营现场检查时发现,由外包装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19日的润田啤酒41箱(12瓶/箱),经询问调查,该啤酒是2018年7月20日生产的,该产品尚未销售即被查获,销售定价8元/箱,货值金额328元;
11、◆绥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仍需提高警惕!
1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13、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14、(1998年04月29日发布,1998年09月01日实施,2008年10月28日修订)
15、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 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 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16、第二处修改是在三审过程中增加的。如前文所述,《动物防疫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后,涉及人畜共患病防治的内容得到进一步强化,此处修改也是一个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