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1、在这种大前提下,当初的法律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不能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社会,甚至出现了“奸轨不胜”的局面。因此,汉武帝命令赵禹、张汤修订法令。
2、所以,现代人,本身也要自我约束,努力学习。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很多时候,我们是要逼自己一把的。古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人为学习,程门立雪,头悬梁,锥刺骨,三更灯火五更鸡等,都是讲一个人要想不落伍,要想做点事,就得不断的学习。
3、秦朝的基本制度是以耕战立国,力求将全国所有的资源都供给到军事上,这在六国纷争的大争之世有效,但却不适合于统一后的长期发展。
4、《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从青铜礼器到青铜兵器的转变也与法家政法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青铜器物在西周是礼制的体现,所谓“藏礼于器”,青铜礼器就是“明贵贱、辨等列”的重要工具,而作为创作者的工匠在铸器过程中也多少会增添个人意识于其中,故而青铜礼器是可以反映当时的政治思想观念的。
5、在古代中国,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大部分人更习惯男耕女织的封闭性的经济生活,这十分考验国家的治理能力。在大一统时期,实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才能更好地层层分化,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治理。即使后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实行的也依旧是外儒内法的儒家思想,由此可见,法家思想在古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中占据重要地位。
6、春秋战国时期,更是出现了谁推行法治、谁强大的规律。(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7、李斯学完之后,反复思考应该到哪个地方才能显露才干,得到荣华富贵呢?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他认为楚王无所作为,其它各国也在走下坡路,决定到秦国去。虽然前路经历了很多坎坷,后的李斯也没有得到所谓的“善终”。但是他对政治格局的看法,对法家思想的发扬,对当时的秦帝国和此后两千多年的法律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李斯作为法家思想的代表人之作为秦帝国的“千古一相”都值得令人啧啧称奇。
8、那么韩非子的文章究竟说了什么?为何会令秦始皇如此的赞赏?
9、其实,谈到用法家来治世成功的,当数各大武林门派了,他们在教弟子武艺的同时,门规也是相当严的,尤其对不肖门徒的惩治当是史上严历的,我们看过的武打小说和影视剧里关于这方面的记述是多的。
10、秦朝是一个以法家理念为治国原则的国家,但是在统一六国之后,原有的制度开始出现僵化,而秦朝却因循守旧,不思变通。如陈胜、吴广起义就是因为大雨延误了戍期,这本是一个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是秦法却不问经过,只看结果,终迫使陈胜、吴广等人揭竿而起。
11、《史记》说申不害、慎到与韩非皆“本於黄老而主刑名”,《黄帝四经》也有“道生法”的观点,揭示了法家与道家的微妙关系。其中,慎到受道家的影响大,他认为理想的状态是君主无为而臣下有为,君主任其逸而下属任其劳,之所以这样分工,是因为双方的“势”不同。他说:“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因此,法治的原则在于顺势而为、因势而治、顺其自然。至于贤能之人,那是次要的,所以他也像老子一样,说“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主张“不尚贤”。
12、其实,秦亡于法家说实际上是对“秦亡于暴政说”的一个误解。秦亡于暴政是一个历史共识,这几乎没有论证的必要,自秦已降不曾有过争议。至于如何将“秦亡于暴政”和“秦亡于法家”划上等号,则是由于人们判断秦实行的是法家路线,缘法治国,而恰恰法家又有明确的“重刑”主张。于是,秦实行滥刑重罚的极权统治,就自然归罪于他所倚重的法家思想了。而这其中,法家的确是有些冤屈的;因为真正的法家思想是不主张暴政的,秦暴政的罪孽并不应扣在法家的头上。
13、到秦孝公的时候,父亲秦献公死于秦魏战场,孝公立志要使秦国强大起来,发布亘古未有的求贤令,历数秦国几任国公过错,卫鞅慕名而来。几经交谈,决心用卫鞅变法。变法内容涉及国家多个方面,这里只说军事。它使秦国军事强大起来,重要的一条是奖励军功。大家知道,当时处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过渡期,士大夫阶层和平民阶层有很大的阶级差距,平民永远不能成为士大夫,士大夫也以成为平民为耻。而卫鞅变法的实施,让平民有了合理合法的晋升机制,让平民也可以获得爵位。晋升方法就是上战场杀敌,一定的人头数可以获得相应的爵位,这使得秦军中的士兵视死如归,死也要获得殊荣,因此战力陡然增强。再加上将领带兵有方,因此歼灭了强大的魏武卒,一战成名,使各国闻风丧胆。
14、后,阴阳家学说影响下的统治思想以及其带来的统治自信,使得秦二世君臣步秦始皇后尘,也使秦朝统治具有了“暴政”的特征。秦始皇的苛刻统治使得秦王朝蕴藏了巨大的危机,有重儒倾向的长子扶苏曾予以劝谏,但由于秦始皇的专断,秦朝的政策并未有改变。沙丘之变后,秦二世即位。秦二世本应改弦更张,与民休息,但是他沉浸在秦始皇的统治思想中而不能自拔,继续秦始皇的政策。秦二世没有叫停秦始皇时期进行的宫室营建活动,接着营建阿房宫。陈胜等起事后,面对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李斯和将军冯劫“减省四边戍转”的进谏,秦二世不仅公开为自己的欲望进行论证,而且贬低包括法家在内、几乎是先秦人公认的圣贤君主,这种行为颇具其父之风。正是基于此,才有学者将秦二世这种思想称为“彻头彻尾的纵欲主义的帝王观”。(见雷戈:《道术为天子合——后战国思想史论》,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3页)但是雷戈将此纵欲主义归结为法家专制主义的逻辑推演,或许可以继续讨论。其实,秦二世主要是继承了其父的统治自信和阴阳家学说影响下的“急法”实践。
15、那位向刘备推荐“卧龙”诸葛亮、“凤雏”庞统的水镜先生司马徽就是颍川人士。既是曹魏集团不可或缺的谋士,又是大汉王朝忠心耿耿的臣子,被曹操称赞为“吾之子房”的荀令君荀彧也是颍川人。英年早逝但有“鬼才”之称的郭嘉郭奉孝同样出身颍川。还有徐庶、戏志才、郭图等众多才华横溢之士都是颍川人。所以说只要读过《三国》,颍川这个地方一定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16、统一中国后,秦始皇为实行中央集权的财政制度,首先统一货币单位与货币铸造权。秦政府废除其余六国的旧货币,在全国推行法定货币“秦半两”,并制定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的双本位制货币制度。这种制度间接否定了以实物“布”作为流通物的地位,使得国家在进行财政审核时更加明确高效。
17、阴阳家的影响,使秦始皇将法家之法由常法变成了“急法”。“急法”之说,并非我们的杜撰,也出自司马迁之口。就在前引关于始皇“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的评语之后,司马迁接着说秦始皇“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司马贞《索隐》曰:“水主阴,阴刑杀,故急法刻削,以合五德之数。”(《史记•秦始皇本纪》,第238页)可见,秦始皇用法苛刻,除了他个人的性格之外,更主要的是要合于“五德之数”,是为了符合“水德”。原来始皇之“急法”也是源于他所信奉的阴阳家的五行学说。
18、公元前213年,强大秦军大败匈奴,秦始皇在咸阳宫宴请百官,以示庆祝。一臣周青臣大发感概:原来秦国面积很小,陛下雄才伟略,才天下归万众臣服。陛下不但打天下,更善于治天下,为英明的就是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了。众臣附和之际,一直主张效法古代实行分封制的博士淳于越豁地反对:齐国原来田常叛乱,就是靠分封各地的功臣弟子和宗室平定的,商周二代传承千年之久也是靠各国诸侯辅佐的结果。不按古制治国,是不可能长久的。淳的话大煞风景,欢腾的大厅顿时安静下来,秦始皇心中不快,看一眼李斯,对群臣说:那好,再议一议,议定后,不许再有人说三道四了。
19、韩非还提出了慎刑的原则。“释仪的而妄发,虽中小不巧;释法制而妄怒,虽杀戮而奸人不恐。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故至治之国,有赏罚而无喜怒,故圣人极有刑法,而死无螫毒,故奸人服。发矢中的,赏罚当符,故尧复生,羿复立。”(《韩非子·用人》,第207页)离开法的依据而妄怒杀戮,是起不到用法的效应的,刑罚的使用必须要以法为度。“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韩非子·饰邪》,第124页)可见,韩非对用法的态度是辨证的,既要防止因一时仁慈而放纵坏人,也要预防因滥用刑罚、专恃残暴而冤枉无辜之人。
20、以“势”为必要条件,用来彰显自己的不同,实现“令行禁止”。
21、李斯和商鞅对于法律和法家思想大不同在于,相较于商鞅,李斯懂“法”更加懂得帝王为君之道。将法制贯之以帝王,成为了后代王朝政体建立的典范。李斯的法律思想抛弃了历史的“德治”、“人治”、“礼治”思想,其以积极和入世的思想登上历史舞台,力主变法来建立新的社会、经济、政治新秩序,从而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经济的繁荣,这都是李斯法律思想的重要主张,法家思想从此被贯彻影响几千年至今。法家两大代表人物商鞅、李斯在历史政治舞台上都没有得到好的“结尾”,这也是法家思想双刃剑的一种表现。
22、即使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也有法家思想的渗透。而秦朝作为第一个完全浸透在法家思想下的国家,其兴盛和灭亡于法家思想有着必然的关系。
23、当然,政府也对农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政策安抚,如每个农户所获得土地数量与向国家缴纳的赋税相等;努力耕种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徭役(劳役和兵役);向国家交纳一千石粮食,就可以得到一级爵位等等。此外,秦朝还鼓励耕牛的养殖,规定在每年十月和正月评比耕牛,对成绩优秀的农民,给予赏赐。
24、那么法家思想是什么呢?为什么受到了重视呢?首先我们也是先了解一下法家思想的主要思想。法家思想认为人性本恶,因此需要以一些严厉的手段惩戒人性恶的方面,使人们不会轻易的犯法。另外一个在当时比较强调公平公正性,做错了会受到惩罚,但是立功了还是会走奖励的。所以人们也会为了得到奖励而多做好事,从而引导更多的人向善做好事。为何还说当时的治国思想比较公正呢,因为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做官的人。只要范了错误,都会受到惩罚。法家思想还强调与时俱进,反对保守。正式法家思想的这些特性,比较适合统一初期的秦朝,也取得了很不错的治国效果。秦始皇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统一社会的言论,保持思想上集中统一。秦朝初期还出现了商鞅变法等稳固国家治理的举措,可以说秦朝初期社会还是比较安定繁荣的。
25、由于秦朝奉行法家的“严刑治国”思想,加上秦始皇本人的铁血手腕,秦半两得以在其他原六国区域顺利推广。
26、但古代社会逐步走向法治,其实并不是某些人刻意为之,而是历史的自然选择,就像咱们中学课本讲的那样: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27、从秦孝公时期,商鞅作为变法主导人,是一个传奇的人物。他重农抑商,重视法制。商鞅的司法思想大特点就是“严刑”,严刑的实质在于轻罪重罚,利用刑罚的暴力性和威慑性来树立司法的,以巩固政权、稳定社会。因此可以说,重刑主义指向的是一种司法严酷主义。
28、首先秦朝这个国家是通过了十年时间才达到的统一状态,统一了六国以后秦始皇开始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但是人的思想是难统一的,这六个国家的人有各种不同的思想,为了能够长治久安,秦始皇的大臣李斯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只保留当时的《秦记》《诗》《书》,还有一些医药,农耕种植方面的书籍,而将全国上下的其他书籍全部烧光,以期通过统一思想来稳固君王的统治。这一做法是否妥当呢,当然引起了当时的知识分子读书人的气氛,然而他们也只是敢怒不敢言,毕竟暴政之下,胡乱说话也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29、李斯先后师从儒家荀子等,与韩非子做同学。他认为“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悔焉”,尽管手中金箔不多,却愿意为学习而付出所有。
30、此外,秦始皇极为后世所诟病的相信方术之士而追求长生不老的思想,也表明他并不纯正地信仰法家。《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留下了大量相关记载:
31、古时候,大的家族,家规家训是相当严的,我们都听说过:颜氏家训、钱氏家训、傅雷家书吧,除了有儒家的仁孝教育之外,也都有相应的自家的对不合规的子孙的惩戒。
32、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33、(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深圳市儒家文化研究会会长)
34、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也不仅仅是在政治方面,或是国家层面,这种理论可以扩充到我们的企业管理,甚至家庭经营,更甚者如一个人的干事创业修身成长。
35、李斯不慌不忙站起来说:我同学韩非说“时移则世易,世易则备变”,古今不同,制度亦当不同。博士淳于越所言谬矣!有些人就是读死书,以为只有上古好,殊不知现在到了圣朝实行郡县制,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才是好的制度。群臣七嘴八舌附和。李斯继续提议:以后应该让读书人明白些事理,而不是读死书,除了秦国的历史书之外,其他国的史书还有诸子百家的书应该全部烧掉。
36、秦朝的货币铸造权由政府掌握,这种制度一直影响历代王朝。掌握了货币的铸造权,统治者就可以以货币为财政手段,调控物价、影响市场。
37、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38、(3)法家思想中的赏罚适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
39、本文原载于《史学月刊》2013年第6期,略有改动。
40、丈夫常常在朋友面前显耀:“我家里的大事都由我说了算,只有小事才由我妻子说了算,我在家里是说一不二的。”朋友问:“你家里什么是大事小事谁说了算?”丈夫说:“这些问题都是小事,当然是妻子说了算。”
41、 法家理论的基础,是建立在人性本恶、人性好利之上的。性恶论是由荀子提出来的,但他认为,这种恶可以通过君威、贤师、法律、礼仪加以限制。“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把性恶论作为实施“礼治”主张的理论依据。在法家看来,人的好利本性是改变不了的,也是无需改变的。
42、后来的晋文公,同样依靠类似的做法获得成功。
43、秦朝确立了封建专制制度,欲传之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体现了“势”。
44、然而,韩非子认为正是因为商鞅轻视了“士”,所以在变法之后秦国本土的著名人物要么是权臣,要么是武将。他们重视个人利益而轻视国家或王室的利益,所以张仪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便兼相秦、魏二国;穰侯远攻而近交,为的拓展自己的封邑;范睢害怕白起得势,便劝秦王解除邯郸之围;吕不韦相秦而讨河南之封,十多年里,秦兵出函谷关的次数寥寥无几。这些群臣的利己行为延缓了统一大业。
45、制度要由贤能的人来操作与遵守才能实现治理,但不能因此而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只要有贤君能人在,便可不用依靠势位,这种把一国之政寄托在几个人身上的想法是极其幼稚的。正确的做法应是兼用势位与贤才,所谓“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如果必待尧舜在位乃治,则千世乱而一治也;因此,要建立起一套良好的制度,确立好君主与臣下之间的合理势位,使得即使再平庸的君主也能维持基本的治理,只有极度昏庸的君主在位时才会陷入混乱,这样便能实现千世治而一世乱的理想状态。
46、 所以,秦始皇焚书坑儒这件事,也不全是负面意义。至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他是有其正面意义的。
47、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议下进行了“焚书坑儒”,很多医药、种树等技术类书籍都被焚烧了,“焚书坑儒”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民间的言论,维护了法家思想的正统性,但大大地破坏了人民的个性和文化的多样性。
48、考古人员从出土秦俑上发现了刻有人名、编号等的信息符号,这些符号可以雕塑者的工作质量,如有不当就以罪论处。律法如此森严,兵马俑雕塑自然力求严谨规整,胡须、发丝甚至面部表情都十分逼真,连身上铠甲的编缀、鞋底的针眼都与真实的一样。如果不是严刑重罚,我想这样浩大且精致的工艺是很难呈现出来的,这也多少印证了韩非所言: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
49、以“法”为基础,法律是包括统治者在内的国民都要遵守的律令。
50、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赋予了秦取代周的合法性,也使秦始皇对自己的统治充满了极度的自信。这在“议帝号”一事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秦始皇不满意臣下拟定的“泰皇”称号,自以为功盖三皇五帝,就采用了“皇帝”这个具有创始意义的称号。他还以为子议父、臣议君没有意义,就废除了谥法,并志满意得地以为“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第236页)秦始皇以为“水德”胜“火德”便是历史的终结,而他应了“水德”之后便可以万世而为君。可以说,正是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给了这个本性暴虐的君王以不同寻常的自信和自恃。
51、对于秦国来说,“士”这个阶层不被重视,这种传统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商鞅把国家的重心放在“农”与“战”上,认为农民与战士才是强国之本,官爵应当授予这两个阶级。至于贵人、商人、技艺、逆旅、儒生和游士,则都被视为“淫民”,他们通过世系爵位、经商致富、游说取官和技艺糊口的方式来逃避农战,不肯耕种土地,也不肯上阵杀敌,故而于国家无益。所以在《农战篇》中,商鞅主张打击这些阶级,以便建设一个以农民和战士为主体的国家。愚农不学无术,就可以像牛马一样供统治者任意驱使,能够专心耕种,为国家生产财富;战士贪功轻死,便会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积极为国家开疆拓土。
52、1993年税制改革,中央将地方70%的税收收取,形成中央经济稳固,以高度控制整个社会,通过行政公开、便民利民等措施,保障政权和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53、所谓物极必反,秦朝的崩溃,导致狼烟遍地、兵祸横行,基本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老百姓命如草芥、朝不保夕。在这种情况下,活下来成了大的任务,秦朝设立的律法条文压根没人遵守。
54、没有传说加持,颍川也照样能够名扬天下,因为有太多的有才之士是从这个地方走出去的。随便说几个就足以让大家感受到它的厉害,而且会不由自主感叹:“原来他也是这里的人啊!”
55、三十二年,始皇之碣石,使燕人卢生求羡门、高誓。……因使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始皇巡北边,从上郡入。燕人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该书,第2251-252页)
56、从出土文献资料看,在汉初标榜黄老“无为”政治的另一面,又体现出对秦代法制的继承。汉武帝时代儒学地位空前上升,但是法家理论依然发挥着一定的影响。汉宣帝所谓“本以霸王道杂之” ,就反映了这样的影响。
57、仓储系统本是封建社会建立在各地的粮仓,以备饥荒等不时之需。秦代的仓储系统,与其他各个时期的略有不同。储备的粮食多为宫廷消费和军事征伐准备,明显缺乏赈济社会的功能。
58、解放战争时期,共产d为什么能以人少装备差的军队迅速打败国民d的军队?主要就是有为推翻压迫剥削的旧社会,解放全中国的远大政治目标;实行一切行动听d指挥的高度中央集权;利用打土豪分田地积极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59、终,当时的汉朝律令增加到了三百五十九章,几乎是汉初的40倍;其中,与死罪相关的条文多达四百零九条,具体罪名有一千八百八十二个之多......
60、“周道衰,法度堕,至齐桓公任用管仲,而国富民安”,齐桓公成为春秋首霸,靠的是管仲;而而管仲成功的撒手锏,就是涉及到各个领域的改革。他被后世视为法家先驱,充分证明了法治的强大威力。
61、秦二世胡亥,更是一个昏君在他执政之后长期荒废朝政,任用赵高,后导致了朝堂混乱,赵高趁机陷害了左丞相李斯等人,后赵高成功担任了丞相,派人逼死了胡亥。
62、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60号三楼
63、到了战国阶段,魏国李悝编制《法经》,实行新税法;吴起以奖惩、纪律打造起魏武卒。在这些冰冷规章制度的驱使下,魏国一度称雄战国半个世纪。
64、君权为大,清除世袭贵族,韩非认为国家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
65、 “法家”作为一个学派概念是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提出来的。《孟子·告子下》中所说的“人则无法家拂士”之“法家”,指的是守法令的大臣,并不是法家学派。关于法家的起源问题,学界有多种说法。《汉书●艺文志》先提出法家出于理官,即司法官。刘劭在《人物志●流业篇》中认为:“建法立制,富国强人,是为法家,管仲、商鞅是也。”有人认为法家学派创始于李悝。
66、 道是事物的本原、规律,万物由道主宰,而君主就是人间的道,或道的体现者,“道无双,故日一。”君主便是人间的“一”,君主要独操一切权势,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国家,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君主如果失去权势就不成为君主了,就会被大臣所控制。
67、除秦俑外,其他出土的秦地文物也大体呈现出规整质朴的风格。现存于中国国家博物馆、秦地陕西省兴平市出土的犀尊对于犀牛体态的表现,包括肌肉、筋骨等细节的刻画处理,均体现了秦国工艺的写实风格,而这种风格是战国时其他地区无可比拟的。
68、 君主的高妙之处应该体现在善于搞好利的排列组合,使人们追逐利益的活动汇成一股合力,以利于君主和为君主所用。君主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都应该是以利为动力的一种商业关系,“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
69、现在说到颍川很多人都不熟悉,仅仅是听过这个地方,具体信息一概不知。这不奇怪,因为颍川在几千年的历史中范围一直都有变化,现在被包括在了河南禹州里,颍川早已不是某个独立的地点了。
70、法家学派在政治上、理论上,一般说来都是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国强兵”,以达到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目的。
71、树立君主,通过削弱贵族、家族、集团、帮派等手段进行弱民,加强中央集权,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制,富国强兵、重视法律,以法治国,垄断政治经济利途,对外战争转移矛盾减轻压力,运用谋术巩固政权和统治社会。
72、这是一种现实的观念与变化的观念。变法的重要内容则是激励“耕”与“战”,商鞅称:“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依商鞅的做法,凡在农战中有功者则赏,不以农战为务而“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即予以重罚。各种赏罚均以法令的形式颁布出去,而且是不分贵贱尊卑务必令行禁止的。这就是以法治国。
73、我们现在也是如此,重生产、重科技,生产力水平提高了,军工部署加强了,边防无事了,内无忧外无患,百姓就能安居乐业富裕了,国家也就强盛了。所以,不管何时,强军、生产都是社会的首要着力点!
74、现在的中国也是改革开放,对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城市实行改革开放,推行市场经济。
75、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900号番山超能创业园1号楼夹403号
76、本文是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韩(非)学”史略》(12YJAZH118)阶段性成果之一。
77、秦朝能够统一六国主要的原因就是商鞅变法时期法家思想的实行。法家思想主张一切“依法行事”,在此基础上,秦朝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治国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