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的理解
1、责任心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它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是健全人格的基础,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的保障。具有责任心的员工,会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在组织中的重要性,把实现组织的目标当成是自己的目标。我感觉有3个层面
2、对家庭,有责任和担当,家庭才有凝聚力,才会兴旺发达。反之,各自为政,一盘散沙,这个家庭必将分崩离析。
3、 出席今天活动的有山水公司领导,全体d员及骨干员工代表,今天,我们还特别荣幸的邀请到了集团d委副书记张一川、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邓戈。
4、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法律效果。在大多数情况是在违反法律或契约之后,责任的内容才会具体显现。例如:违反刑法的规定,行为人会有刑事责任;违反民事契约,当事人通常要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责任的理解)。
5、时代青年要做国家的中流砥柱,要扛起振兴国家的责任。
6、案例要点:消防安全事关人身、财产安全,属于社会公共利益,建筑物消防安全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一般不具有检测所购房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能力,难以适用一般商品买卖合同在标的物交付后买受人应当及时检验产品质量的规定。
7、案例要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及时、主动地关注自身所有或管理之物的变化状况及其对他人权利的影响,并对因违反管理和注意义务致人损害的后果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除非其能够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
8、 演讲过程中,19位演讲者都激情澎湃、精神抖擞,传递出了我们企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充分体现出我们山水公司是很有希望的!是很有潜力的!
9、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所主张的对其有利的事实,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即便对当事人所诉讼的事实有缺失。举证责任就发挥出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的法律上的后果就体现出来了,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能在法律上成立的,不成立的后果就要由应当提交证据的这一方当事人来承担。所以,举证责任对法官在无法查明事实的时候做出一个终的决定是有重大意义的。
10、对于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要勇于承担,放弃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时,就等于放弃了生活,也将被生活所放弃。责任可以使人坚强,责任可以发挥自己的潜能,能力,终由责任来承载。
11、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责任意识,是“想干事”;责任能力,是“能干事”;责任行为,是“真干事”;责任制度,是“可干事”;责任成果,是“干成事”。责任心就是关心别人,关心整个社会。有了责任心,生活就有了真正的含义和灵魂。这就是考验,是对文明的至诚。它表现在对整体,对个人的关怀。这就是爱,就是主动。
12、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14、能力与责任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权力和责任才是必然的联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不在其位 ,不谋其政。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了。
15、一个人,由呱呱坠地的婴儿到耄耋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化,角色身份也随之不断转换,每个年龄阶段,都有它特定的内容与轻重不等的责任,需完成的任务和要求也各异。因此,每个人在分析认清自己各阶段所追求的目标任务后,就应想方设法用集中精力去为之奋斗,不断地强化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付诸行动去努力实现。
16、做人要懂得怡然自乐的享受,也需要义不容辞地去担当责任,不能终日异想天开,否则只能贻笑大方。
17、1.《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8、不少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
19、使命:派人做事的命令或决定。例:这个青年终于接受了村委会的使命。
20、实务要点: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形下的侵权责任承担规则。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相应的认知、判断能力,对该侵权行为的事实并无过错可言,因而应当由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侵权责任。
21、家庭责任。传统的责任是根据个体、家庭、组织、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对象分类,这样就产生了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等范畴。这种分类方式并不能够把责任体系作出系统的划分,可以说这是旧的责任范式。新的责任范式由理性责任创始人方志良先生根据责任的属性划分为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分别为角色责任、能力责任、义务责任和原因责任(详细了解可以参阅百度百科:理性责任)。
22、要注意的是,所谓甲承担证明责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甲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行为上的证明责任);二是指如果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和乙欠甲钱款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甲要承担不利后果(结果上的证明责任)。如果甲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且乙确实欠甲钱款,则此时可视为甲已经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或者,虽然甲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上述事实,但法院通过其他方式(如乙方证据)可以对上述事实的真伪作出明确判断,不存在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况,则此时不管法院认定事实为真还是假,其所作出的结果都与甲的证明责任(结果意义上的)无关。因为,如果法院认定上述事实为真,则亦视为甲已经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应支持其主张;如果法院认定上述事实为假,则此时甲虽然会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败诉),但这不是因为甲承担证明责任(结果意义上的)导致的,而是因为该事实已被证明为假,法院当然不能支持。
23、要看一个人是否负有责任,就看他是否愿意承担后果。一个人的工作做的好坏,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有没有责任感,是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人的一生必须承担着各种各样的责任,社会的、家庭的、工作的、朋友的等等。
24、我们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难完成工作,认识到、了解到自己的责任,清楚自己的职责。
25、责任感是决定一个人能否健康发展的核心品质之可以派生出诸如敢担当、自律、守信用、忠实于信念和感情等许多健康人格特质。对自己分内的事情清楚,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26、进一步从乙的角度讨论,如果乙针对甲的起诉,承认确实收到了甲的借款,但其已经将借款归还给了甲。此时,乙方提出了一个新的事实,即乙履行完了自己的还款义务,甲对乙的债权已经消灭。在这种情况下,乙不仅要对其主张的事实(已履行完毕还款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还要对已履行完毕还款义务承担证明责任(结果意义上的),即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1条第项:“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7、责任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都以责任责任相连接,都通过履行责任来体现,來升华。每个人只有在全面履行责任中,才能使自己的潜能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发挥。每个人只有在推动社会的进步中,才能实现个性的丰富和完善。
28、真正的领导者要勇于承担责任,上推下卸可不是干部的作风。
29、如何深化农村改革,完善承包责任制,全村干部和群众的想法竟然不谋而合。
30、小李委罪于人,把打破玻璃窗的责任推在小陈身上。
31、选择、专业、高效的辅导机构和负责任的辅导老师,才是学习快速进步的终南捷径。
32、我们常常认为只要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就是敬业了,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领工资了。其实,敬业所需要的工作态度是严格的。一个人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心中常存责任感,敬重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现出忠于职守、尽心尽责的精神,这才是真正的敬业。
33、案例要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将机动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或者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机动车号牌不予制止,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与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34、那么《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中的“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一词,究竟应作何种理解呢?笔者认为应作第二种理解。理由是:《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根据法律前后条文联系解释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一词应当仅仅理解为在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在非即时清结背景下,债务人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间(亦即民事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债务所进一步产生的民事责任。如果理解为前述第一种含义的民事责任,那么将出现被执行人会以法院的执行依据为民事调解书,但调解书上并没有规定债务人不依约履行时应当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由,恶意违背其调解承诺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条(注:2017版民事诉讼法)关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这一失信制裁的情形,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平和诚信原则。
35、工作不负责任的干部理应受到广大职工的斥责。
36、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是无所谓的。
37、为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责任,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
38、①不要为自己找借口,任何借口都是推卸责任。“没有任何借口”是美国西点军校200年来奉行的重要的行为准则,是西点军校传授给每一位新生的理念。它强化的是每一位学员想尽办法去完成任何一项任务,而不是为没完成任务去寻找借口,哪怕是看似合理的借口。秉承这一理念,无数西点毕业生在各个领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在每一个借口的背后,都隐藏着不好说出来的心理活动,借口有时暂时的逃避了困难和责任,获得些许的心理安慰,但付出的代价和危害是巨大的。记住,“永不为自己找借口”、“永不向别人讲因为”。
39、虚拟责任。在于电脑游戏或电脑网络游戏中所产生的责任是虚拟的,玩家有特殊约定的除外。而网络本身是真实的,人们在网络上发生的任何行为都是真实的,因此也都要负责任的。
40、在正常情况之下,忠诚是一个人相对于上司、集团、公司以及组织的一种言行规范。它的核心作用就是一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要对服务主体和组织忠心耿耿,不得在言行上有违背之情况。这个忠,在儒家忠孝礼义仁的思想体系中居于首位,彰显其做人为官的重要。
41、实务要点: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对工作人员致他人损害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表述不同于原《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值得注意。
42、要是碰上这样的领导,吃力又不讨好,超出了自己承受能力。要吗咬牙忍受;要吗只能选择跳槽。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惹不起,还怕躲不起!
43、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佳答案哟。
44、人从依赖到独立到互为依存,独立被看是责任的开始,人的成长,自成人后,就必须负起对自身的责任。
45、在这个问题上,我感到处长明显地坦护出纳员,不让她承担责任。
46、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饮水思源,不忘自己肩负的责任。
47、主管经济工作的副县长,对这次事故负有间接责任。
48、此案中,甲与乙是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按照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甲要对双方借贷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以及乙欠甲钱款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49、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从当事人举证义务这一正面的积极的意义角度来阐述的,表明了“谁主张谁举证”在诉讼活动中如何具体的展开与分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千万别小看这样的一个表述,它十分明确的向我们发出这样一个信号,就是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法定的,除非法律有明确的与本条举证责任的规定相反的规定,否则在任何民事诉讼活动中,均必须要遵循这一基本的举证分配原则。
50、司机说:遵章驾驶,无酒驾车的自觉就是美,一种责任的美。
51、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52、| 企业 | 常顾、股权、投融资及各类合同纠纷
53、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如今农村都是人给家足,大步流星奔小康啦!
54、重庆长寿盐化有限公司、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2018年6月4日《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案例5)
55、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委托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56、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事情无处不在。尤其是在权力的淫威面前,掺杂着个人的心见和感情。说是工作需要,实际是打击报复,的确会让人愤愤不平。
57、首先责任就是做任何事都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负责,首先要对自己的人格负责,作热爱祖国、诚实守信、有爱心的人,有损人格的事不做。
58、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暴发,4月中旬我们的“战疫”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作为刚刚加入核安全监督队伍的新兵,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我来到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驻田湾核电站监督现场。“与外地人员不接触、不见面”是驻地的疫情防控纪律,你的爸爸作为一名监督员必须做一个遵守纪律的模范。放弃与你见面,为d和人民站好核安全监督岗,正是我应尽的职责。
59、忠诚,在公有制社会活动中,重要的是对领导集体的忠诚,而不是只对某个领导的忠诚。没有处理好这个关系,就容易出现愚忠、痴忠、呆忠,让忠诚变味发臭。
60、这是从消极的角度来阐述,比较文艺点儿的表述是从结果意义的角度来定义举证责任的内涵。并不是任何的案件事实都能够进行查明,很多案件,当事人已经穷尽举证,甚至法官已经对相关事实发生可能留下的证据作了必要调查,但是法官仍没有办法形成心证,无法确信当事人主张的已经发生过的客观真实进行确信。
61、做干部的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要总是埋怨群众。
62、夫妻就是这辈子一起走过的人,这个世界上陪伴你久的那个人,跟你生活在一起的那个人。夫妻关系有时候比很多关系都要更牢固,更长久。自从你们结婚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63、指重大的任务或责任。例:庄严的使命/历史的使命。
64、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机会。”实事上,责任心是一种精神面貌,是一种思想境界,是一个共产d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责任出勇气、出智慧、出力量。只有想干事,才能去干事,干好事;只有牢记责任,才能谈得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许多事实说明,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有了责任心,能力强的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好,能力相对弱的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把工作越做越好。反之,缺乏责任感、责任意识、责任心,学识再广、能力再强、水平再高,也不堪大用。可以说,没有责任心,什么也谈不上。简言之,责任心是做人之本,责任心是成事之基,责任心是成才之道,责任心是为官之德。有了责任心,才能政治上不出事;有了责任心,才能业务上常出新;有了责任心,才能工作上多出彩。
65、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66、执业专长:金融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
67、实务要点:第七百九十三条是此次民法典编纂新增条文。其第三款规定的是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相关责任。对于因工程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既可能是由承包人的过错导致,也可能是由发包人的过错导致,因而应当分清原因,按照过错程度,由过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8、赵某华与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中一万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5期)
69、这时,又有同志会说,不对呀,我们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把一个具体的事实转给被告来举证,因为原告的举证已经到位,我们已经相信这个事实成立,所以必须要由被告进行举证。这个问题我们会在之后的专题里面详细的讲,因为这并不是抽象的诉讼义务负担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而是一个反证的问题。反证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法官已经对某件事实形成了初步的心证,即认为当事人主张的某个事实已经成立了。这个时候,如果有当事人要推翻法官已经作出初步心证的事实,当然要举证把这个初步心证的结果进行推翻,如果不进行推翻,一旦经过举证期限,法官对这个事实形成终的心证结果,那该事实在法律上即告成立。因此,这并不是法定的举证责任的问题,具体的之后再进一步展开。
70、指没有做好分内的事,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敢做敢当。
71、有的学者不负责任地鼓吹一些稀奇古怪的观点,常使涉世不深的年青人误入歧途。
72、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企业中的荣誉与责任。
73、责任无处不在,存在于生命的每一个阶段。作为父母就负有养育儿女的责任,作为儿女则有孝敬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学生就有尊师好学的责任,作为社会执业人员就要认真履职,负有对集体、对企业、对社会、对领导负责的责任,等等。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然要对自己、家庭、集体、企业、国家承担并履行一定的责任。
74、我们在建设企业文化时要始终把握好四个方向:一是坚持点面结合,层层推进。要结合企业实际,在宣贯过程中寻找不同的切入点,由点及面推进到基层每位员工,真正做到全员、全面、全落实。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既要做好文化理念的宣传、阐释,做到深入透彻、全面理解;又要联系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加深员工对企业文化的理解,掌握精神实质。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共同提升。人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企业文化的主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有效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努力实现员工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共同提升。四是坚持协调一致,上下同心。企业文化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要上下一致,坚决执行,自觉与集团企业文化保持一致,努力形成系统、统一的文化氛围,真正做到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在此基础上,各企业可以从实际出发,在集团企业文化的指导下探索和培育各具特色的子文化,丰富和完善集团企业文化体系和内涵外延,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75、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每一个职位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就是一份责任。你做了这份工作就应该担负起这份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所担负的责任充满责任感。
76、接下来,山水公司d委书记、董事长陈世利表示:
77、例如,甲在庭审中以有乙签名的欠条为证据证明乙欠款,但乙提出欠条上的签名并非其所签。经鉴定鉴定后,仍无法确定欠条上的签名是否为乙所签。此时,法院不能不判决,必须给诉讼双方终审判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根据证明责任(结果意义上的)作出裁判,即判决甲方败诉。
78、例如,处在父母这一阶段,抚养未成年子女,做一个称职的监护人,是首要任务和责任,负责子女的衣食住行,事无巨细,包罗万象,认真细致地做好分内应做的事,不能出任何差错,子女快乐健康安全的成长,抚养子女长大成人,对因自己的疏忽,未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导致子女受到伤害,因而应当承担过失;同时负有培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做为一个合格的家长,要严明正身,言传身教,起到示范引领榜样的作用,配合教育部门齐抓共管,教他们学习掌握文化知识,遵规守纪,依法行事,培养自立自强、自我约束和管控的能力,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正确的人生观,团结友爱,有集体荣誉感,学好本领,学会怎样做人,做个对社会有用之人,这是作为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与此同时,教育子女,尊老爱幼,心存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责无旁贷,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79、现实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调解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债务人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清偿债务时是否应当承担进一步的民事责任,也即是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到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要求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会被法院拒绝的情况。理由是:《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注:1991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单从文义上理解该理由好像充分,无可反驳,那么,在此情况下是否真的应该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呢?该规定又应该如何去理解呢?
80、这项实验没有成功,他有责任;但谁也不是常胜将军,我们不能以成败论人。
81、首先,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对于船舶安全来讲,落实责任的主体就是全体在船人员。一是要落实安全意识。面对安全,思想认识一定要到位。唯有思想意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跟进;只要大家都具有了很强的安全意识,在脑海里始终都绷紧了安全这根弦,安全就有了牢固的思想基础和意识,这是前提。同时,也要看到,安全是一个整体,安全的短板取决于安全系统中短的那一块板的长度。这就要求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都必须到位,这样才能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落实安全技能。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就像鸟的两翼、车的两轮,两者缺一不可。提高安全技能要靠利用学校所学和在岗的培训学习,并在实际操作中边干边学边积累经验,牢牢掌握操作技能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科学运用,才能有效安全。三是要有落实安全制度保障。安全工作,从严格意义上讲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之所以会发生安全事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严格。只有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才能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
82、实务要点:按份责任中责任大小的确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每个民事主体的过错程度、未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履行义务的具体行为与法律后果关系的紧密程度、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因素。第一百七十七条作为总则编条文,从总体上明确了按份责任的一般规定。第五百一十七条作为合同编通则条文,则明确区分了“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同时明确了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需注意,根据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按份之债不仅适用于合同之债,也适用于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非合同之债。
83、当事人要主张一样权利成立,或者要主张对方主张的权利不成立,总得举出相应的证据。没有证据的话,又如何要求法院相信你所主张的权利是客观存在的,或者你所主张的对方权利根本没有发生,或者已经得到维护?口说无凭,一个诉讼的进行,必须通过当事人分别就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成立来进行举证,并交由法官来进行判断后,方能形成案件的基本事实。这才能帮助法官来判断权利的存在是否客观。所以,从提供证据来支持诉讼,便于审理的角度来讲,就必须要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证明其所主张的权利所对应的事实客观存在的。这是从主动的角度或者说从积极的角度来看的举证责任。
84、责任心是发奋图强的干劲。……有责任心,是面对失败,坚强屹立,不畏挫折的意志。有责任心的人,敢于披荆斩棘,风雨无阻,勇于直面困难,从零开始。责任心是发奋图强的基础,没有责任心,发奋图强也只会是海市蜃楼。
85、责任感与责任不同。责任是指对任务的一种负责和承担,而责任感则是一个人对待任务、对待公司的态度。责任感是简单而无价的。据说前总统杜鲁门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责任到此,不能再拖)。他桌子上是否有这样一个牌子,我不能去求证,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就是责任感。
86、个人的荣誉和责任。企业管理者通常都会欣赏有责任心,对过程和结果都勇于承担责任的员工,而员工可以视管理者对他的器重为一种荣誉。
87、举证责任是公认的民事诉讼的一项核心制度。所有的诉讼活动都必须是基于一个可供原告主张适用的法律所对应的较为特定的事实来展开,而这个特定的事实仅仅是法律上的真实,并不一定是在实际生活中客观发生的事实真相。法律上的真实只能由法律所认可的证据予以证明之后,通过法官对整体发生的事件真相形成内心确信,并由此加工成文后才能综合确定。所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没有查证属实的证据,那案件的事实就不能进行认定,这就是证据裁判主义在民事诉讼法上的规定。
88、具体而言,如乙主张的还款事实是真实的,则乙胜诉;如乙主张的还款事实是假的,则乙败诉;如乙主张的还款事实无法被证明是真的还是假的(如乙在庭审中出具一张收条,上面记载甲收到了乙的还款,且有甲的签名,但甲不认可签名的真实性。经鉴定鉴定后,仍无法确认收条上甲签名的真实性,这导致乙是否还钱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则乙败诉(由乙在此时承担证明责任导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89、范某生等诉淮安电信分公司淮阴区电信局、淮安市淮阴区公路管理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11期)
90、经过紧张、激烈的比赛,我们的参赛选手纷纷取得了好成绩!
91、实务要点: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针对个人间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受害的,规定接受方、提供方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需注意,该规定中的接受劳务一方仅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的雇员因工作发生的纠纷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处理。
92、北京京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致力于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领域的实务和研究工作,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93、责任意识,是“想干事”;责任能力,是“能干事”;责任行为,是“真干事”;责任制度,是“可干事”;责任成果,是“干成事”。是一个人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观太宗之责任也,谋斯从,言斯听,才斯奋,洞然不疑。”《元史·武宗纪一》:“是以责任股肱耳目大臣,思所以尽瘁赞襄嘉犹,朝夕入告,朕命惟允,庶事克谐。”《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三年》:“陛下能责任将帅,令疆埸无事,即天下幸甚。”用责任造句每一个人都应分担一定的责任。
94、他不分青红皂白,一口咬定责任应由我来负,你说他是不是蛮不讲理?
95、《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三年》:“陛下能责任将帅,令疆埸无事,即天下幸甚。”
96、《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同条第二款规定:“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九条两款规定中均含有“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一词。对该词语含义的理解,从文义解释上讲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截止调解协议达成之时以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民事责任。第二种是在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在非即时清结背景下,债务人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间(亦即民事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债务所进一步产生的民事责任(即我们常说的违约责任)。
97、责任感是:应该做的(或承担)事情勇于面对.值得做的事情(或承担)和有必要做(承担)但可以不做(承担)的事情也视为自己应该做(或承担)的事.
98、责任可以改变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决定你的工作成绩,假如你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讨厌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狱。
99、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出自梁启超。
100、自古以来就有一种说法叫能者多劳。更多地体现在兄弟姐妹,亲情之间的道德绑架。是无奈的。如果心怀感恩的话,倒也罢了;要是以德报怨,索取无度的话也会遭受反抗。
101、第一百七十七条(按份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102、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03、往小的来说,担当就是犯了错勇于承担,知错就改,为了正义敢于出头,也是担当;责任是会为了某件事、某个人或者某一个承诺而放弃一些所期待的东西,放弃一些好玩的东西,牺牲自己的利益,去实现这个责任。
104、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